这两天发现一个很好玩的现象。由于之前贴出重新启航的日记,颇有一些热心的朋友通过Gtalk、MSN向我询问并推荐工作。但无一例外,这些工作都是技术岗位。这时我才发现,由于使用被人认为较为技术化的Movable Type搭建独立Blog,并且涉足Movable Type的中文化,在众多朋友的心目中,我俨然成了一个互联网方面的技术能手。
但真实情况并非如此。实际上,从05年开始,我的主要工作就转到了互联网和软件的产品管理上,相继担任的都是公司产品经理、总监。只是出于惯性或工作的需要,一直保持着对互联网新技术的关注与追踪。不过随着工作角色的转变,我的Blog并没有发生明显变化,Movable Type中文化包照常更新,对互联网的观察与分析还是老样子,不过由于工作原因变得越来越少。这一切,给人造成了一个假象:我还是以前那个从事技术开发和平台支撑的我,虽然我从未单纯的专注于这样的工作。
这就是互联网!不管你使用的是昵称还是实名,他都可以为你造就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格。互联网中的每个ID都是鲜活有生命的,这个ID要成为什么样的人,全由你的双手去创造,并进而影响你的本体。
所以,不要纠缠于真实与虚拟了,不管你有多少马甲,他/她都是你人格中的一部分。神仙的化身能力,在互联网中得以实现。不过要当心化身过多,造成人格分裂,嘿嘿。
2008年9月1日晚随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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